渝北区G210茨竹至邻水段改建工程(渝邻快速通道)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渝北区G210茨竹至邻水段改建工程(渝邻快速通道)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1.1由重庆巨能建设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渝北区G210茨竹至邻水段改建工程(渝邻快速通道)施工所用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管理办法》、《重庆巨能建设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办法》、《重庆巨能建设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设备、周材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对该项目所需水泥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1.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渝北区G210茨竹至邻水段改建工程(渝邻快速通道)项目起点位于四方碑附近川渝交界,接G210线邻水境高滩至重庆界改建工程。起点桩号K2103+930(川渝交界),终点K2107+203.079(茨竹镇茨大路口),路线全长3.153公里。
渝北境内全长2.953Km,K2104+250~K2107+203.079(其K2103+930~K2104+250位于渝北境内,其拆迁、用地计入渝北段,建安工程计入邻水段),路基挖方、填方、软基处理、边坡挡墙防护、沥青混凝土路面、涵洞5道、人行天桥1座、车行天桥2座、桥梁3座。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项目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竹茨竹镇施工现场。
2.2招标内容
2.2.1本次水泥采购招标共设1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见下表: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规格 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备注 |
1 | 袋装水泥 | P.042.5R | t | 7720 | |
合计 | 7720 |
注:
1、此数量为暂定数量,具体采购数量按实结算,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范围及工程量作出调整、增减的权利,中标人应按招标人指令执行,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或进行索赔。
2、水泥品牌由投标人自主填报,但应符合国家标准GB175-2020相关技术指标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
3.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参加采购活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3.3在以往与本集团合作中有不良记录或被政府部门处罚、通报批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4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类似的物资采购合同2份;
3.5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3.6投标人承诺无息垫资不得低于结算金额的30%,且垫资期限不少于2个月(若不满足则作废标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招标要求
4.1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如果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应对工程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和信息。投标人承担考察现场的自身费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已对现场进行了充分考察,且充分考虑了现场因素。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参考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
4.2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2.1投标文件数量未按要求提供;
4.2.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或加以涂改的;
4.2.3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加盖法人印章;
4.2.4投标文件内容不全的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
4.2.5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交纳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注意事项
5.1务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等资料,详细了解工程周边情况、交通运输情况,充分考虑成本投入、利润及所有税费,确保投标报价无误,如有错漏由投标人负责。
5.2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以转账方式向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缴纳¥1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未缴纳不得参与投标。
账 户 名 称: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浦发银行解放碑支行
账 号:83150155100000286
行 号:310653000130
备注:渝邻快速通道项目水泥采购投标保证金
5.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拒绝。
5.4保证金的退还方式: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5.4.1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a.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
b.经查实,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c.经查实,中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d.投标人不接受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改的内容。
5.4.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一切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5.4.3招标人不保证一定接受最低的标价,亦不会解释或否定任何标价的原因;
5.4.4招标人保留回标后与任何一家投标人进一步协商的权力。
6投标人须知
6.1.经招标人评审后确定的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具体采购合同。
6.2投标人以人民币报价。
6.3投标有效期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后30天。
6.4招标人拥有所有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收到巨能集团集采平台招标消息通知短信后可在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网络)交易平台(http://222.178.219.172:7001/emcip/jchome.jsp)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8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2年10月20日上午9时59分止,将投标文件上传到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交易平台,逾期未上传平台自动拒收。
9开标时间及地点
因疫情原因本次招标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具体招标方式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天联系招标人,暂定于2022年10月20日上午10时00分在重庆巨能建设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渝北区G210茨竹至邻水段改建工程(渝邻快速通道)一楼会议室,投标人需带上(密封)纸质版标书正本、副本各一份。
10网上查询地址
http://222.178.219.172:7001/emcip/jchome.jsp
11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12监督部门:
重庆巨能建设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13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重庆巨能建设集团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镇凤笙路21号新材料产业园内
联系人:邱老师
联系电话:13101332148
附件: | 没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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