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拟立法推进水泥散装化
每1万吨袋装水泥与散装水泥相比,多耗电7.2万千瓦时,耗煤78吨,多损耗烧碱22吨,面纱0.4吨,增加对大气粉尘排放450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水泥散装化进程,但应如何推进?
自2001年省政府颁布《福建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办法》以来,福建省加大了散装水泥生产和应用力度,使福建省散装水泥使用率有了大幅上涨。
据了解,2008年,福建省实现散装水泥供应量1768万吨,比上一年同期增长318万吨,增幅为21.93%,散装水泥同比增加幅度在全国位居第九位;水泥散装率39.02%,比上一年提高了6.42个百分点,创下历史最好水平。因推广使用散装水泥,2008年福建省节约标准煤40.4万吨,减少粉尘排放17.7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05.2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0.34万吨,实现综合效益10.7亿元。
日前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福建省发展散装水泥管理条例》中,针对散装水泥的鼓励与扶持政策、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使用及管理问题都做出具体的规定,进一步为福建省散装水泥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鼓励散装水泥发展,法规草案规定: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和水泥生产企业生产散装水泥的,按照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征收增值税。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将散装水泥使用有关情况向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备案的,还可免预缴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在降低散装水泥的运输费用方面,法规草案规定:散装水泥专用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所产生的养路费、桥梁通行费等,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给予优惠。
福建省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人表示,除了政策推动,福建省还将利用市场杠杆来推广散装水泥,同时提高袋装水泥的环境和能源成本,限制袋装水泥的市场。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
热门排行
- 习近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
-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办法细则…
- 水泥协会高级顾问高长明:百余年前…
- 世界地球日:认识地球 保障发展 …
- 拉法基瑞安:3月28日,请为地球熄…
- “绿满神州”大型社会公益活动共同…
- 中日节能政策交流研讨会16日在北京…
- 海螺水泥:被限批后的蝴蝶效应
- 多家水泥上市公司上环保黑名单
- 河南加大环保力度 公布重点监控企业
- 交通部门让旧水泥变废为宝
- CDM项目风险与机遇并存
- 水泥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研讨会…
-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废弃物”专家…
- 国家鼓励水泥生产消纳废弃物
- 国家生态环保专委会成立,将参与中…
- 国家及地方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 京津冀联合治超“百日会战”专项行…
- 第二轮第一批环保督察全部实现督察…
- 环保督察首次入驻 央企也不能藏“…
- 第二轮8个督察组即将赴上海、福建…
- 集中停工停产等“一刀切”方式应对…
- 执法力度加大 环保监管"大格局"日…
- 国新办就《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
- 国务院:中央环保督察可下沉至地级市
- 重污染天数不减反增!生态环境部约…
- 大连自然资源局返还矿山恢复治理保…
- 2019首轮环保强化监督于5月14日统…
- 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全面…
- 2019首轮环保强化监督5月14日起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