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推出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实施意见
面对严峻的节能减排形势,江苏省确立了全省节能减排新坐标: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的方针,以体制和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源头控制为载体,坚持存量抓重点,增量抓调整,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确保完成“十一五”能耗降低20%、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15.1%和18%的任务。这是近日江苏省政府推出的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实施意见中提出的目标。
严格控制“两高”行业增长,提前实施差别电价标准
为确保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江苏省政府要求,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做强做精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和石油化工三大主导产业,培育壮大新能源、新医药、新材料和生物四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纺织、轻工、冶金、建材四大传统产业,努力建设现代国际制造业基地。
同时,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认真组织开展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专项检查。严把土地、信贷两个闸门,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加大差别电价政策实施力度,提前执行国家将于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差别电价标准。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2800多家化工企业将彻底出局
江苏省节能减排工作方案实施意见中,还提出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对列入《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十一五”期间,全省淘汰落后炼铁能力479万吨、炼钢能力707万吨。确保关停小火电机组306万千瓦,争取关停430万千瓦,淘汰落后“小化工”生产企业2843家,2008年底前,淘汰所有草(棉)浆化学制浆、年产5万吨以下废纸造纸、年加工80万张(折牛皮标张)以下的制革、年产1万吨以下的酒精和淀粉生产线。对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严格控制国家和省安排投资的项目,实行项目“区域限批”。
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以核电、风电和秸秆等生物质能发电为重点,加快调整电源结构,推动电源结构由单一煤电向煤电、气电、核电、抽水蓄能和可再生能源发电并举的方向发展。根据国家能源产业政策,鼓励符合要求的综合利用电厂发展,严格控制掺煤燃烧综合利用电厂的发展。严把新(扩)建热电联产和综合利用发电项目审批关,对不符合建设要求的发电项目不予并网,不予发放电力业务许可证。稳步发展替代能源,加强原料培育和产品开发,形成3~5个生物柴油、燃料乙醇产业基地,力争到2010年形成100万吨生产能力。
太湖流域水污染排放全面执行国家和省一级A标准
江苏省提出全面实施重点工程。着力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扎实推进淮河、太湖、南水北调沿线和长江等重点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工业废水治理力度,“十一五”期间形成COD削减能力5.8万吨。加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停止和关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和企业,关闭、搬迁119个日供水量1万吨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工业、生活排污口。
突出抓好太湖水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更加严格的区域环境准入制度,禁止新建排放氮、磷的建设项目,并提高各类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开展化工、纺织、造纸、电镀等行业的专项整治,坚决淘汰工艺落后、污染严重、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制定“十一五”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综合方案,水污染排放全面执行国家和省一级A标准。太湖周边地区污水处理厂要全部开展脱氮除磷深度处理,全面提高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率。在环太湖周边一级保护区5公里范围内一律实施退耕还湖、造林绿化,逐步取消畜禽和传统种植业,大幅度减轻农业面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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