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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水泥窑每年冬天要停窑3个月

更新日期: 2017年05月31日 作者: 于海霞 来源: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字体:
摘要:近日,黑龙江省出台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在黑龙江省冬季采暖期间,全面开展水泥熟料(含利用电石渣)错峰生产工作,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行时间,避免水泥熟料生产排放和取暖锅炉排放叠加,减少采暖期大气污染。并确保水泥窑每年自11月1日至次年3月底间至少停窑3个月。

(原标题:我省出台措施减少采暖期大气污染 水泥窑每年冬天要停窑3个月)

   近日,黑龙江省出台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0年,黑龙江省各类废弃物综合利用率提高10%。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60%以上,建制镇以上城市规划区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率达到100%,农村全面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
 
    方案指出,在黑龙江省冬季采暖期间,全面开展水泥熟料(含利用电石渣)错峰生产工作,缩短水泥熟料装置运行时间,避免水泥熟料生产排放和取暖锅炉排放叠加,减少采暖期大气污染。并确保水泥窑每年自11月1日至次年3月底间至少停窑3个月。
 
    建立完善绿色建材评价体系,开展绿色建材星级评价和发布工作,引导绿色建材在新建建筑、既有建筑改造中的应用,不断拓展绿色建材应用范围,逐步提高应用比重。支持有条件的市地建设绿色智能特色建材产业园区,鼓励现有园区加快燃料升级改造,集中使用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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