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着手水泥等4大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12月13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同志等解读《山东省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省攻坚行动方案》)。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在当前山东火电、钢铁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情况下,水泥、焦化、玻璃、陶瓷等行业是“十四五”期间进一步挖掘污染减排潜力的重点行业。为加快推进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玻璃、陶瓷行业污染深度治理,省生态环境厅在今年开展了以上4个行业的超低排放改造技术遴选,并做了一系列工作。
一是发布《关于公开征集山东省重点行业工业炉窑超低排放改造适用技术的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适合水泥、焦化、玻璃、陶瓷等行业工业炉窑超低排放改造的脱硫、脱硝、除尘、脱挥发性有机物技术。
二是组织赴淄博、菏泽、临沂等3市共22家企业开展现场调研,对行业生产工艺、产排污环节、治理技术等进行摸底,深入分析行业污染排放现状,查找当前污染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广泛征集国内外典型治理案例,取长补短,为下一步深度治理提出管控建议。
三是开展技术调查、考察和检测,对典型企业治理方式、工艺流程、设备选型等进行技术论证,检测排放口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进一步核实排放情况,依据考察和检测结果,初步确定了超低排放改造的可行技术。
下一步,山东将以此次技术遴选为契机,编制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推动水泥、焦化企业分批分步骤实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侯翠荣介绍,《山东省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明确了各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规定了“两高”项目源头防控、散煤治理、锅炉炉窑综合整治、VOCs污染治理、机动车和油品等移动源污染治理、秸秆禁烧、扬尘污染综合整治、重污染天气应急等8大重点领域的具体任务,并提出了有关保障措施。
《省攻坚行动方案》要求严格“两高”项目源头防控,要求全面动态排查所有“两高”项目,依法查处违规上马、未批先建“两高”项目。
加快推进清洁取暖,开展散煤治理行动,依法将整体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并稳定运行的区域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7个传输通道城市2022年力争实现应改尽改,基本建成无散煤区。
深入开展锅炉炉窑综合整治排查抽测,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督促整改,完成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关停淘汰,取缔燃煤热风炉,以煤炭为燃料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等改用工业余热或电能,推动铸造行业10吨/小时及以下冲天炉、岩棉行业冲天炉改为电炉。
推进VOCs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完成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等10个关键环节排查工作,对所有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进行检查抽测。同时,培育树立VOCs治理标杆企业。
开展移动源多环节污染治理,开展柴油车尾气排放抽查专项行动和国六排放标准重型燃气车专项检查。
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开展秋收秸秆禁烧专项巡查行动,重点紧盯极易焚烧秸秆的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和播种前4个时段,加强田间地头巡逻检查。
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整治,要求建筑施工工地严格执行扬尘管控“六项措施”,加大道路保洁力度。
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监督检查力度。
侯翠荣介绍,近年来,秋冬季攻坚虽取得积极成效,但空气质量改善成果还不稳固,秋冬季仍是区域性重污染天气的高发期,考虑各地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区域传输影响,2021—2022年秋冬季攻坚范围在原先7个传输通道城市的基础上,增加了枣庄、东营、潍坊、泰安、日照、临沂6个城市。二是整体谋划更加突出重点。今年以降低秋冬季PM2.5浓度和减少重污染天气为主要目标,更加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紧紧抓住产业、能源、运输结构调整三个关键环节,聚焦八大重点领域开展攻坚行动,切实发挥环保治理的最大效能。三是重点措施突出协同管控。紧紧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持续强化移动源管控,推进燃煤锅炉、工业窑炉脱硫脱硝深度治理,开展重点行业VOCs排查整治,突出抓好NOx和VOCs协同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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