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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之洞与官督商办的湖北水泥厂

百年华新 史话今析

更新日期: 2007年08月24日 【字体:

张之洞(18371909),字孝达,号香涛,直隶南皮(今属河北)人,同治进士,1889年由两广总督调任湖广总督。

 

清末光绪33年(1907年)创建的大冶湖北水泥厂,是时任湖广总督的张之洞在洋务运动中出示招商,通过官督商办的形式创建的。

 

张之洞曾经在其《奏请商办湖北水泥厂并委总办片》中指出“各省举办铁路所用材料,以钢轨、枕木、水泥为大宗。钢轨可取之汉阳铁厂,枕木、水泥尚须购自外洋,中国森林之学未讲,枕木之利,一时难以收回。水泥一项,外国谓之:塞门德(cement—编者注)土。凡筑路、造桥、建厂等事,均所必需。以中国之银,易外国之土,受亏孰甚”。为此,张之洞认为应该由国人开办工厂生产国家所需之水泥。

 

早在张之洞创建汉阳铁厂之时,他就把在湖北境内的大冶黄荆山所采取的矿样,寄至德国,托出使大臣经过德国化学家“叠次考验精详”,得出了“大冶黄荆山的矿石乃是生产水泥的石灰石最佳原料”的结论。

 

其时,以湖广政府之财力,是难以巨资兴办水泥厂的。于是,张之洞以其湖广总督之身,决定创立官督商办的水泥厂并出示招商,以争取有官职、且资财殷实的国人兴办水泥厂。为表示对承招兴建水泥厂、创办湖北工业实业者的支持,张之洞在招商中开宗明义地指出:资本不足,可由内官方借款进行筹备,待商股募集后,再陆续归还。企业盈亏,均归商家,官方不再牵涉,而且享受减税、免税和在湖北境内专利十五年的待遇。

 

张之洞在兴办近代工业中有其精明之处,为了避免外国人染指,造成大量白银外流,他在批准开办大冶湖北水泥厂中明确指出:“惟此项工业,只可华商附股,断不准召集外国人股本,致滋纠葛,是为至要”。为我国民族水泥工业的发展创造了起步的必要之条件。

 

鸦片战争之后,滥觞于19世纪60年代的“洋务运动”,以官办军事工业为先导,成为中国近代工业的重要发端。张之洞作为清朝“洋务运动”后期的主将,亲理办厂、建路、修堤工程,对机器制造的水泥很早就认识到其重要作用。1907年的9月,七十岁的张之洞奉调北京。湖北水泥厂是张之洞在鄂筹划兴办的最后一个大型工业项目。

 

大冶湖北水泥厂的兴建,打破了河北唐山启新洋灰公司独霸中原水泥市场的局面,也开创了湖北近代水泥工业的历史,时任湖广总督的张之洞为奠基湖北水泥工业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同时也为促进我国近代水泥工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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