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建成污泥水泥窑协同处置体系
为安全处置污泥,衢州市在浙江省率先建成污泥水泥窑协同处置体系,加强污泥全过程监管,确保污泥处置无害化、资源化。
据统计,2013年,衢州市区日产生污泥约100吨。由于污泥集中处置设施不足,衢州市区有大量污泥不规范分散填埋、排放,存在很大环境安全隐患,污泥的无害化处置十分迫切。
为彻底解决污泥处置“肠梗阻”,衢州市政府引进吸收先进技术,建成全省第一条水泥回转窑协同处置污泥生产线。这一装置污泥处置能力为80吨/天,从2013年11月20日投入试运行至今,已集中处置市政生活污泥和工业非危废污泥近两万吨,运行情况稳定,各指标正常。
考虑到污泥运输的成本,衢州市合理布局,在全市范围内设置了3个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点,使各区域污泥转运半径均在50公里范围之内,污泥就近处置。
为加强污泥全过程监管,衢州市要求污泥运输采用密闭车辆并安装GPS定位,污泥产生单位和处置单位还要设置在线监控系统,与市环保部门在线监控中央控制系统联网。
同时,衢州市理顺工作机制,成立了包括住建、环保、物价、公安、财政、规划、交通运输等部门在内的污泥集中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各司其职,全力推进污泥集中处置。
今年,衢州市印发了《衢州市区污泥集中处置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对市区污泥进行集中化、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鼓励采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工艺,限制污水处理污泥的填埋处置和农用,明确必须采用密闭车辆进行污泥运输,运输过程中应进行全过程监控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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