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行业

辽宁一水泥厂9名工人从33米高空坠落6人死亡

更新日期: 2005年06月06日 【字体:



发生事故的现场

有关部门现场调查事故原因

  “我感觉在里边挣扎了几十年!”从33米高的碎石罐里被救出后,32岁的张文华流着眼泪和鲜血回忆那惊魂一刻……

  昨日8时10分,灯塔市恒威水泥厂扩建工地,9名架工正在做水泥塔顶盖封顶,7根钢丝绳突然断裂,悬挂式操作平台从高空坠落,6人身亡,3人受轻伤。 
 
  事故发生后,省长张文岳作出重要批示,李佳副省长率省安监局、建设厅、公安厅、总工会等有关部门领导赶赴现场,就事故处理做了重要指示:要不惜代价积极抢救受伤人员,认真做好善后处理,查清事故原因依法严肃处理,并在全省建筑行业认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清除事故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随后,副省长李佳等领导还到医院看望了获救伤员。

  当日中午,记者随省安监局进入位于恒威水泥厂北的事故现场。两个巨大的圆柱型碎石塔相连而立,事故就发生在靠西的水泥塔里。据恒威水泥厂的工作人员介绍,该厂此次扩建工程投资近2亿元,旨在打造年生产能力过百万吨的企业。

  在现场,记者看到33米高的碎石罐上粗下细,像倒置在水泥塔内的“大塑饮料瓶”,碎石罐底部的传送带上仍然有血迹。借着罐顶透过来的光线,圆形操作平台像面镜子,在碎石罐内壁上逛荡着,两根未断的钢丝牵扯着它。

  据工作人员介绍,事故发生时,碎石罐底部直径不足半米的开口已经被两三米厚的施工垃圾堵塞,正在作业的工人重重地砸在底部垃圾上。

  安监局的现场材料显示:辽宁省三建公司第四项目部架工班,在碎石罐拆卸滑模平台操作时,钢丝绳断裂,平台瞬间翻转坠落,工人坠落罐底。2人当场死亡,3人急救途中死亡,1人抢救无效身亡。

  救援  掉落安全帽引导救出两人

  事发时,在塔顶工作的还有10多名木工和瓦工等,他们没有到平台上工作。他们眼见着操作平台坠落到黑暗的碎石罐内,一位参与抢险的木工回忆:“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整个工地都乱了,所有的人跑到碎石罐底部,拼命地去清除建筑垃圾,我们看到鲜血顺着建筑垃圾的缝隙流出来。”

  “我们救出一个,就急送医院一个,一清点,只有7个!大家急了!这时,突然从灌顶掉落一个安全帽,才知道上边还挂着两个人。”

  工人们系着安全带从罐顶下降5米,抱起上面的张文华和华泽文。

  生还的张文华回忆,当时一共有9名架工在平台上作业,事前没有任何预兆,只听“嘎吱”一声,就感觉整个世界突然间从脚下抽去了。睁开眼时,已经一片漆黑,腰间的安全带越勒越紧,只听得下面有人痛苦的呻吟,紧接着是救人的嘈杂声。

  “我感觉我在黑暗中旋转了1个多小时,安全带已经把我勒得要窒息了,我说不出话来,急得把安全帽扔了下去,祈求下面的人能发现我。”张文华回忆,“很快我就没有知觉了,等我被救上来的时候,感觉像是过了几十年!”

  42岁的华泽文的脱险经历与张文华一样,他说:“大难不死啊!早晨一起出工的工友,眨眼间就剩下我们3个了……”

  善后  副省长亲赴医院探望伤者

  当日下午16时,辽阳市中心医院的急救室内,家人和工友守在张文华和华泽文的身边,主治医生说,目前,伤者头、胸、手处的伤不致命,需要继续观察。

  伤者的亲属和工友们对省市领导的关怀很感动,张文华的妻子含着泪说:“副省长李佳等领导刚刚到医院看望了我们,他说会给我们请省里最好的专家会诊,让我们不要担心费用。还给了我们2000元钱的慰问金,让我们安心养病。”

  18楼病房的郝中全头部略显肿胀,说话困难,抢救他的工友说,他是压在其他坠落工人的身上才得以生还的。

  原因  工人怀疑新换钢丝有问题

  工人们回忆,出事当日,换了4根新的钢丝,没想到这么快就断裂了。

  他们猜测,12毫米的新钢丝可能存在质量问题。工人还反映,操作平台更换钢丝也比较频繁,而且钢丝的总数也不固定。

  华泽文和张文华说,出事的时候,8名架工干活,1人指挥。他们不大清楚多少根钢丝能够承担多少名工人的重量,指挥者好像也不完全清楚这一点。他们也没想到钢丝会断裂,所以才把安全带绑在钢丝绳上了,结果安全带和断裂的钢丝绳一起坠落了。

  华泽文和张文华说,他们和遇难的工友都不是辽宁第三建筑公司的正式工人,大多来自辽阳乡村,平时务农为生。

  施工现场一些负责人员正在接受调查,记者截稿时也未能联系上辽宁省第三建筑公司有关人员,以核实工人们的说法。

  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来源:华商晨报)
 

更多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