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行业实施碳排放交易的几个问题
为实现碳减排目标,2012年初我国启动了7个省份的碳排放交易试点。该七个碳交易试点区域内所开发的CDM项目每年产生的碳减排额度约420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其中深圳碳排放交易市场率先启动,于2013年6月18日正式交易,确定了635家工业企业和200个大型公共建筑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这标志着碳交易进入实操阶段。
值得水泥行业关注的是广东4家水泥企业为未来新增产能,以60元/吨共计7800万元认购了130万吨碳排放权配额。这是我国基于碳排放总量控制下的首宗配额交易,而且是带强制色彩的。水泥行业产生的二氧化碳约占全球人为二氧化碳排放量的6%,在我国该比例已接近20%。水泥行业作为碳排放的大户和碳减排的重要领域,将逐步成为碳交易市场的主体之一。那么,水泥企业该做哪些准备?水泥行业该如何开展碳交易?政府又怎么起作用等都是值得深思的问题。本文将针对水泥行业的特性,探讨实施碳排放交易的几个问题。
问题一:单个碳如何计算?
这里的单个碳,是指单个企业在统计期间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单个碳的计算需要一套国家层面统一制定或者是碳交易市场统一指定的水泥行业产生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方法。目前国家标准正在制定过程中,水泥企业还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计算方法。可供企业参考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三:一是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二是世界水泥可持续发展倡议组织(CSI)《水泥二氧化碳和能源议定书》,三是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2011年发布的《水泥CO2生产排放量计算方法(征求意见稿)》。这三种计算方法整体框架和计算原理基本相同,而在运营边界的范围、每个排放过程中的具体计算方法以及具体CO2排放系数上存在差异,因此计算结果存在差异。
企业可采取一种方式来核定自己的排放量和水平,提前摸清自己的需求量和供给量,也可据此预测自己未来排放情况。一旦加入到碳交易市场中,企业就必须按照交易市场规定的计算方式方法来确定排放量。
问题二:总量碳如何计算?
碳交易市场标准和规则定制的基础就是数据,这数据既包括单个碳,也包括交易市场内的总量碳,即市场所有企业碳排放总量。在一个交易市场上,供需量是定价的重要参考因素。碳交易市场需要通过碳核查来掌握碳的供需量。在碳核查方面,国内各个行业情况不同,就要由行业协会或企业间协商,结合本行业技术水平和平均排放水平统一制定碳排放核查标准体系,编制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然后由政府颁布实施,从而完成行业和企业碳排放的初始盘查。国际上通用的是国际标准化组织于2006年发布的ISO 14064系列温室气体盘查验证标准,以及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和世界可持续发展研究会联合发布的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l)。产品层面的碳核查,则主要采用由英国标准协会( BSI )等发布的PAS 2050《商品和服务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评估规范》。
在水泥行业,我国尚未正式开展以水泥熟料生产线为测算对象的全方位碳排放测算。要制定我国完整的水泥行业碳排放核查体系,就需要对全国范围的水泥企业进行普查或大规模抽样调查,才能代表全国水泥生产碳排放水平。通过收集各水泥生产线的各类数据,计算各水泥生产线运营边界内的碳排放量,建立完整的水泥生产碳排放数据库,按一定的数学方法综合获得各省市区的水泥生产碳排放系数体系,以进而综合成国家碳排放系数体系。
问题三:碳配额如何发放?
碳交易涉及多个利益相关主体,在排放配额的确定时要坚持“公平、合理、可持续”的原则。只有在碳排放总量数据完备的基础上,才能科学合理分配碳排放配额,继而对配额进行定价。如何给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科学合理分配碳排放权、核定碳排放量,都是非常难的问题。分配方案要兼顾企业发展和减排总量,既保证企业可以接受,又能控制排放总量,这样可以保证市场流动性。
首先是划定交易主体范围,也就是确定所有可能参加交易的企业。其次是确定总量,包括往年排放总量和目标减排量。再次将排放许可总量分配给所有参与交易的行业,分配过程必须透明,且考虑以往的实际排放量。最后是确定各企业可能分配到的排放许可。
为避免出现配额超过实际排放量、交易市场初期免费排放权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可考虑建立一个由政府部门、企业代表、技术专家等多方参与的“碳排放分配委员会”,在发放过程中,必须跳出只关注分配结果的传统思维,而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配。例如广东省最新方案,控排企业配额发放比例以免费为主(占95%),有偿为辅(占5%)。有偿配额采用拍卖方式,第一年(2013年)企业必须有偿购买5%的配额,之后年度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自由选择是否需要购买有偿配额。免费配额由主管部门按年度发放。广东省碳排放权配额首次有偿竞拍初步定于今年11月下旬进行,11月底前完成所有配额发放工作,配额交易也会在12月底前正式启动。
问题四:碳排放价格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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