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企业

兰溪水泥在“洗牌”中做强

更新日期: 2005年05月08日 【字体:

    日前,记者在采访中国立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时获悉,今年“立马”预计可实现利润8000万元,其中水泥创利5000万元。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章树根说,这是“立马”提前调整产品和市场结构带来的可喜变化。 

    近年来,兰溪加快了产业和产品结构的调整,形成了企业内外联动、结构多元的新格局。这种格局强力支撑起行业大滑坡形势下的兰溪水泥,并使兰溪水泥得以重生。

    激烈的市场竞争  

    今年一季度,浙江省建材行业实现利润2000万元,而去年同期是12亿元,其中水泥已是全行业亏损。业内人士认为,除了原材料和水泥价格倒挂外,规模过剩和低质低价的恶性竞争是罪魁祸首。 有关专家告诉记者,一条年产10万吨水泥的机立窑需要150多名工人,而一条200万吨规模的新型干法回转窑生产线只需300名工人,产量增加20倍,人员只增加一倍,效益和成本的反差显而易见。

    去年,浙江省水泥产量已近1.2亿吨,其中干法回转窑和机立窑水泥的产量分别是7000多万吨和4600多万吨。由于没有集中度,这些产量分散在300多家企业中。然而,浙江正常年份水泥使用量是8000万吨,产能超过需求1/3强。 

    作为水泥大市的兰溪,水泥生产能力已超过1500万吨。据了解,兰溪有“立马”、“红狮”、“金圆”三只国家免检产品。但由于行业协会无法发挥自律作用,这些国家级品牌在低质低价的市场漩涡中无法发挥品牌效应。 上世纪90年代末,兰溪利用自身的技术和人才优势,走向全国拓展水泥产业,至今已创办企业200多家,年产水泥2500万吨,销售收入约70亿元,水泥厂家数和产销量居全国县级市之首。

    由于市场不同,技术含量不一,这些企业除了1/3亏损外,其他的运作状况良好,不少企业还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立马”去年在北京投产了年产100万吨的新型干法窑水泥生产线,吨水泥成本仅160元,销售价维持在260~280元/吨上下,公司今年至少可创利5000万元。  

    结构就是生命力 

    在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去年“立马”投资3.8亿元,在兰溪新建了年产200万吨的新型干法窑水泥生产线,今年上半年将投产。红狮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两条年产200万吨的新型干法窑水泥生产线和一条年产100万吨粉末线也将点火投产。 

    为何“立马”和“红狮”还要往水泥“死胡同”里钻?他们认为,水泥是目前最经济且不可替代的建材,只要调优结构和市场,仍然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和竞争力。

    “红狮”先后在浙江、江西和福建等地投入了20多亿元,上马了9个水泥项目,使“红狮”成了年产1300万吨新型干法窑水泥的特大型企业,预计今年可实现销售收入20多亿元。

    “红狮”老总章小华说,宏观调控时,不少企业望而却步,这为我们上项目减少了许多竞争对手;为了鼓励发展,国家也要出台一系列政策加以扶持,而淘汰机立窑、推广新型干法窑技术,就是国家抛给水泥行业的一个调整结构的“绣球”。

    章小华说,水泥是资源消耗型的产品,在“抢”项目批文的基础上,“红狮”不仅抢到了廉价的资源,而且将项目直接建在资源产地。譬如缙云年产200万吨的水泥粉末站,就建在该地沸石资源的产地;在取得建德石灰石采矿权后,又新上了两条年产200万吨的水泥生产线,一吨矿石从采矿点到窑炉的成本只需8元钱。他说,“红狮”的规模和结构就是这样“抢”出来的。  

    联手调结构  

    按照市场法则,当一个行业或产品处于超饱和状态时,优胜劣汰的速度会大大加快。业内人士认为,三五年内,通过行业重组,金华地区也许只能剩下三五个知名水泥品牌。届时,这些龙头企业的规模、装备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市场占有率、核心竞争力都将是最强的。现在,这个“洗牌行动”已拉开序幕。 

    为了加快调整步伐,兰溪市政府制定了“上大汰小”的产业规划,利用税收和环保政策进行撬动。近年来,该市先后新上8条新型干法窑水泥生产线,形成了年产800多万吨的优质水泥生产能力,同时拆除了17条机立窑生产线。兰溪市规定,按照省政府2007年前基本拆除机立窑的规划,对淘汰机立窑的企业,给予土地再利用以最优惠的扶持,环保和财政将给予补助和奖励。在此基础上,通过政府引导,行业自律,扶持龙头企业树立品牌优势 ,以实现做强兰溪水泥的目的。 

更多
数字水泥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数字水泥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数字水泥网”。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禁止擅自篡改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违反者本网也将依法追究责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来电或来函联系。